毁圈的人,都不如
http://picapp.sdgun.net/pic/20230310/1678453589235918_782.jpg畜生 唉 需要一个比法律更严厉的处罚给予那个傻逼 畜牲啊!! 这种人应该被自己的弓处刑,射到死 虽然我不玩儿这个圈子,但这确实不像人干出来的事儿,我希望剑会拐弯射到他自己嘴里 淦,什么牲口行为 出生 个人素质问题 气得睡不着,真是垃圾https://mag1.sdgun.net/public/emotion/face_033.png 法律分析:1、公民捕杀流浪狗猫是合法的,有法律依据,因为这是公共安全隐患,如果帽子负责,就由帽子出面捕捉收容,在一定期限内无人领养则人道毁灭之。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。2、流浪狗猫不是公共财产也不是私有财产,从维护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,捕杀流浪猫狗有其必要性,只要手段正当,不以贩卖盈利为目的,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的,不用负法律责任。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犬管理条例》 第四条 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(包括无标记犬),一律视为野犬,公安人员、民兵以及广大群众都有权捕杀,不负任何责任。
其次:1.重伤但不致死首先就属于虐杀受道德影响2.在公共场合使用危险的体育器具本身就属于安全隐患 3.tmd这个人真畜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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